10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在县法院旁听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审理过程。 庭审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兰在县法院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座谈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兆荣应邀参加座谈会。 代表们认为,县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展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保护、监督、支持并重的原则,强化质量监督,规范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法官的庭审能力进一步提高。庭审过程中,法官精神饱满、仪表端庄,驾驭庭审的能力较强,法庭秩序井然。这次代表旁听庭审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延伸,拓宽了监督渠道,扩大了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兰作了总结讲话。 她对县法院近年来的工作,特别是庭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庭审程序规范,做到了有理有据、井然有序;二是审判人员业务熟悉,认定实事清楚,法律运用得当;三是审判工作体现人性化。庭审工作做到了从“纠问式”向“抗辩式”转变,法官居中裁判,审判结果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同时,对县法院的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深入开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把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司法效率、程序实体公正并重等现代司法理念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起案件当中。要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要发挥好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严格落实质量监督制度,强化审委会、审监庭、院长、庭长对案件质量、审判流程以及法律文书的监督作用,提高审判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质证认证能力、裁判文书说理能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最后,县法院院长陈怀峰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