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县城建设
第一节 城区规划
1980年前,县城建设尚无远景规划。一些工厂厂址、中小学校址、商业服务设施和县直机关办公场所的定点,缺乏统一规划和全盘考虑,以致在县城的两个主导风向上兴建了几个严重污染环境的工厂(在县城西北角建了县第一水泥厂,在县城南建了县酒厂,在县城东首建了陶瓷厂),在居民区内建了农药库、石油站,对城区居民的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1981年9月~11月,山东省城市规划设计院、临沂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组织规划组来平邑帮助编制县城总体规划,12月,平邑县城总体规划报临沂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地区建委转报山东省人民政府。 1984年6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1984)鲁政函225号文件对《平邑县城总体规划》作了批复。8月,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力量, 根据省政府的批复意见,重新修订了《县城总体规划》。11月,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执行〈山东省城市(镇)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城区用地管理控制范围为东至浚河东岸,西至新建庄,南至小南泉,北至同太庄和跃鱼沟,包括西张庄,胜利新村,同太庄、八埠庄、胡家庄、大南泉、小南泉、河湾、新建庄和平邑镇共9个村一个镇总面积二十五平方公里。1985年1月10日将修订后的《平邑县城总体规划》报临沂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
1985年,《县城总体规划》实施,远期规划到本世纪末。总体规划确定县城人口近期为3.2万人,远期4.5万人。规划区域北至果品公司,南至酒厂以南,西界滕蒙公路,东临东河桥,总用地面积为5.4平方公里。总体规划实施后,县城将建成以建筑材料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的小城镇。
总体规划布局规定,新建工业区位置在平蒙公路以东、铁路以南、莲花山西北一带,紧靠铁路;运输方便,工程占用劣地,地质条件较 好,地势较高,有利防洪;依靠旧城,集中紧凑布置,利于“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处理;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规划布局原则。面积49公顷(合735亩)。铁路以北工业小区,在原食品工业基础上相应发展,对污染特别严重的工业项目,拟安排在铁路以北,如肉联厂等。这一带有铁路分隔,风向好,对居民区没有污染。总体规划对城区现状工业的处理意见是:酒厂保留,对烟尘污染和酒糟排放采取治理的措施。肉联厂污染严重,本世纪末搬迁有困难,要求近期将屠宰部分工艺迁到路北工业区,废水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水泥厂粉尘污染十分严重,近期控制发展,要求除尘,绿化隔离,为远期搬迁创造条件。其它烟尘污染严重的工厂,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没有污染的工厂,如家具厂、晶体管厂、印刷厂、服装厂、拖拉机配件厂等可保留在原城区内。仓库安排在靠近铁路的地方,运输方便。生活性仓库除城区已有外,安排在新工业区以北,周转储备仓库安排在铁路北侧靠东一片。石油站、生产资料农药库搬迁至八埠庄西小山子一带,远离城区。另外,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依靠旧城向西北莲花山一带发展。加强对旧城区的利用,丰富城区空间效果,住宅楼以3~5层为主,成片集中改造。道路系统:城区街道南北5条,东西5条。振兴路、板桥路为南北主要干道,人民路为东西主要干道。振兴路东侧,蒙阳路北侧为商业中心,县政府一带为行政中心,原岚兖公路改道铁路以北。公共建筑:新城区设商场1处,为将来城区商业中心。新建电影院1座。其它商业服务网点均匀布置。体育场远期和一中联合解决。公建设施,兼顾农民进城,指标相应扩大。绿化:远期将莲花山开辟成公园,面积16公顷(合240亩)。沿河及驻城各部门绿化,提高林木覆盖率。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防护林带。
《县城总体规划》自198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到1988年底多次修订,并付诸实施。
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到1988年底,还完成了《管线工程规划》、《莲花山公园规划》、《站前居住小区规划》和《蒙阳居住小区规划》。
第二节 房屋建筑
清末,平邑为费县四大集镇之一,主要建筑有清真寺、山西会馆、北大寺、玉皇庙等。
1946年4月,平邑作为县政府驻地后,县城建设始有发展。1949年前,公有房屋面积2240平方米。50年代,县直机关及集体单位用房面积35280平方米。1959年,县建筑合作社始于县城东兴建石混结构二层楼房一座,其余房屋均为砖石结构平房。
进入60年代,公共建筑及民房建筑仍以平房为主。面积已达96864平方米,比50年代增加了近两倍。70年代后,县城内楼房建筑增多,主要有县政府招待所接待楼、汽车10队办公楼、蒙山旅社、文化馆楼、县医院门诊楼、县电影院等,多为2~3层。至70年代末,城区内各种用房面积比60年代新增181167平方米。
80年代后,县城建筑进入飞速发展时期。城区内平房控制施工,办公楼、宿舍楼日益增多。建筑结构多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向高层发展。至1985年底,城区内共有各类房屋9688幢,建筑面积771592平方米。其中工交仓库用房11489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121387平方米,教体文卫部门用房49865平方米,办公用房59834平方米。
建国前,城区内住宅多为居民私有,计20335平方米。建国后,职工住宅由单位安排,多为集体宿舍,家庭住房十分紧张。70年代后,人民政府注重解决职工住房难问题,除国家增加投资外,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房。至1985年底,住宅面积达424365平方米,其中集体宿舍18412平方米,成套住宅113套(全民单位),8377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 6.68平方米,略高于全国6.36平方米的平均居住面积。
清真寺 始建于明嘉靖年间,原位于平邑西北门内。清初迁今文化路北段东侧,清末扩建为现规模。寺院占地0.2668公顷(合4亩),有房屋34间,其中礼拜堂6间,南、北讲堂各3间。礼拜堂及南、北讲堂
均为砖木结构,屋面用小瓦构筑,造型古朴。大殿正中上方高悬民族英雄左宝贵于1892(光绪18年)年题赠“天方正 教”匾额一方。该寺自修建以来,几经战乱,年久失修,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严重破坏,礼拜堂及南、北讲堂局部出现了明显的位移。1984年,县政府拨款对清真寺进行了修缮。
山西会馆 座落于平邑镇三村一,始建于1752年(清乾隆十七年)。 馆院占地0.2668公顷(合4亩),分前、中、后3排和东跨1院。前排东西两侧为钟鼓楼,中部戏台坐北朝南和钟鼓楼结为一体。戏台为露天式,台前广场可容纳千余名观众。中排有砖砌花墙,留便门。过花墙是过厅,过厅两边各筑配房3间。后排设殿3间,两头各有配房1间,殿前两侧各有廊房3间。大殿内正中原供有关公(关羽)、周仓、关平塑像各1尊。山西会馆现已不存。
礼堂 位于县人民政府院内西南角。1956年建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1027.82平方米,投资4.8万元,有观众坐席1330个。1978年交由文化局管理,剧院、礼堂兼用。
蒙山旅社 在浚河路中段路北。主体建筑3层,东半部是砖混结构, 西半部是石混结构,没有抗震设防,也未进行抗震加固。1973年4月开工建设,1977年7月建成,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土建投资13万元。
电影院 在浚河路中段路南。1974年10月动工兴建,1976年4月竣 工投入使用。投资41.7万元,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内有观众座席1350个。演播厅为3层,屋盖为钢筋砼板式,中部观众厅为2层,采用钢筋砼折线式屋架;门厅面积300平方米,舞台200平方米,既可放电影,亦可演戏,整幢建筑为砖混结构,建筑平面投影呈“工”型。
县人民医院门诊楼 在建设路南端。1979年3月开工建设,1980年5月建成交付使用。主体建筑2层,局部3层。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投资45万元。
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在浚河路中段路南。1981年3月动工兴建, 1983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主体建筑5层,局部7层,平面投影呈矩形,立 面造型对称,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791.95平方米,土建投资 67.8万元,时为全县建筑面积最大和层数最多的楼房。
百货大楼 在浚河路中段路北,县人民政府对过。1982年1月开工建设,12月建成投入使用。主体建筑3层,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土建 投资64.2万元。是全县规模最大的全民所有制综合性商业服务设施。
供销贸易大楼 在浚河路中段路南。1982年动工兴建,1985年竣工投入使用。主体建筑3层,局部4层,建筑面积3458平方米,土建投资50万元,北半部是一综合性零售商店,南半部是宾馆、饭店。
邮电大楼 在浚河路中段路北。主体建筑4层,1983年3月动工建设,1984年11月建成。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土建投资26.4万元。
县人民医院病房楼 在县医院门诊楼南。1985年动工修建,1987年建成。主体建筑3层,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土建投资130万元。
图书馆楼 在浚河路东段路南。1987年开工建设,1988年竣工交付使用。主体建筑3层,建筑面积1298平方米,土建投资28万元。
中共平邑县委办公楼 在莲花山路西段路北。1988年4月开工建设。主体建筑4层,建筑面积3676平方米,土建投资165.54万元。屋顶女儿墙外侧及门厅的雨蓬采用仿古造型,用小绿瓦构筑,外部装饰采用红白相间的色彩搭配,用带形窗采光。
第三节 街道建设
1949年之前,县城有5条比较大的街道。东西2条:从白家店(现新华书店第一门市部)以北向西的街,宽5米左右,长300余米,泥土路面。从平邑镇粮所到镇西小桥(现兴水街),宽6米,长1500米,泥土路面,部分地段铺有条石。南北3条:鱼市巷,宽3米,长200米,泥土路面。板桥巷(现板桥南路),宽不足3米,且弯曲不平。县政府招待所东
面的巷(现利民街),宽3~5米,长450米,泥土路面。以上街巷均无排水设施,且无人专管。春秋季节,尘土飞扬;进入汛期,泥泞不堪;隆冬寒天,一遇雨雪,路面结冰,行走不便。
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人民政府增加了市政建设投资,促进了市政建设事业的发展,城区行路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浚河路 东起东河桥,西止体育场,全长2200米,宽30米。该段是岚兖公路通过县城的部分。1974年,拓宽后铺设成为城区第一条沥清砼路面。1983年秋,浚河路在县人民政府东西两侧人行道上铺设砼花砖2400平方米,投资1.8万元。
汉阙路 在县政府东侧,南起兴水河,经平邑镇第二小学,至站前路,全长1489米,宽25米。1976年,由沿街单位集资41万元,修建了汉阙路中段(林业局至粮食局),长580米,为砂石路面。1985年投资16万元对汉阙路中段进行了整治,铺设成沥清砼路面,面积5184米。1986年投资19万元修建了汉阙路北段(林业局到火车站生活区)长399米,砂石路面。汉阙路南段(县政府到兴水河),全长500米。北半部115米是砂石路面,南半部385米为泥土路面。
建设路 在县建筑工程公司东侧,南起中兴路,北止站前路,全长1060米,宽度不一。1970年,县财政投资3.4万元,兴建建设路中段(县建筑工程公司到县兽医站),长340米,设计宽20米,
现仅形成8米的有效路面。1983年动工修建建设路南段(县计量管理局至县人民医院),长470米,宽8米,砂石路面。1984年修成通车,动用土石4373.6立方米,投资5.44万元(包括1座石拱桥)。 建设路北段(县畜牧局至平邑镇一村建筑公司),长250米,宽20米,长度和宽度都已预留,路基和路面均未修筑。
文化路 在平邑一中东侧,南端起兴水街,止于浚河路,全长700米,宽度南北各异。衡器厂至平邑镇第一小学一段,长390米,宽9米。1983年投资3.1万元整修。从平邑镇一小到兴水街一段,尚未形成正规的路面。
板桥南路 板桥路因1880年(清光绪六年)平邑集魏李氏捐资倡修的南板桥而得名。南起平邑酒厂,北止浚河路,全长1450米,宽25米。该段在建国后曾进行过多次拓宽整修,但一直未达到设计宽度。1971 年,将原南板桥拆除重建为3孔石拱桥(板拱、实腹),1972年1月竣工。桥身长37米,宽11.5米,最大净空高度5.2米,命名为“胜利桥”,但居民仍称之“南板桥”。1975年拓宽,分段取直后铺设沥清砼路面。1977年,从板桥到酒厂一段开始拓宽,长度410米。1984年,人行道工程竣工,南侧人行道长820米,面积8200平方米,投资4.2万元。
板桥北路 南起浚河路,北止站前路,全长1183米,宽40米。南段从邮电大楼到人民商场,长507米,道路横断面为3块板式结构,机动车道宽度为12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宽度分别为6.5米,两侧人行道宽度各为5米,在机动车道和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之间各设一条宽度为2.5米的绿化带。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均为沥青砼路面,两边人行道设计为砼花砖铺面。1981~1985年,曾进行过5次测量设计。1986~1987年完成民房拆迁。1988年初动工兴建。北段从人民商场到火车站广场,长613米,道路横断面形式除排水沟在非机动车道上外(南段的排水沟在人行道上),均和从邮电局营业大楼到人民商场路段相同。
莲花山路 东起蒙阳路,西止公园路,全长2067米,宽25米。1982年动工修建县农机局到县林业局一段,长640米,砂石路面,投资8万元。1985年兴建林业局至平邑镇中学一段,长908米,投资20.2万元。 1985年秋动工修筑平邑镇中学到县委党校一段,长449米,投资16.4万 元。1987年修建税务局至蒙阳路一段,长370米,投资4.7万元。整条莲花山路因分期施工,标准低,管理不善,路况较差。
兴水街 东起汉阙路,西止镇西小桥,全长2300米,宽6米左右,
砂土路面。1985年曾进行测量设计,尚未进行整治。
公园路 南起平邑镇卫生管理站,北止莲花山公园,全长680米, 宽16米。1986年修筑从县委党校到平邑镇卫生管理站一段,长350米, 砂石路面,投资13.9万元。从县委党校到莲花山公园一段,尚未修筑。
蒙阳路 北起铁路立交桥,顺博徐公路向南,全长1150米,宽25米。从铁路立交桥到大修厂一段,1987年城建部门投资9.2万元修筑, 长521米,砂石路面。南段由公路部门投资修筑,亦为砂石路面。
育才路 北起烈士陵园,南止浚河路,全长380米,宽12米。1956
年修建烈士陵园时拓宽改建,1977年改造成沥青砼路面。
龙石路 南起浚河路,止于龙石桥。全长2200米,宽8米,土路面。
中兴路 东起建设路,经县人民医院,西止汉阙路,长400米,宽 9米,形成于1958年,拓宽修筑于1983~1984年,为砂石路面。
通圣路 东南始于五金交电公司门前的浚河路,经水利局至仲里 路,全长1500米,宽8米,1974年拓宽后铺设成沥青砼路面。
浚东路 西起东河桥,止于浚河林场,全长2000米,宽10米。
1974年改造成沥青砼路面。
站北路 东起龙石路,西止果品公司,系自然路面,路况不良, 宽度不一。
仲里路 南起通圣路,北止饲料公司,全长900米,宽10米,沥清 砼路面,由公路部门修筑。
站前路 西起仲里路,东止龙石路,长度和宽度都已预留,1985 年测量设计,到1988年底尚未动工修筑。
利民街 在县政府招待所东侧,北起浚河路,南止兴水街,全长 800米,宽度不一,泥土路面。
街道命名 1981年,县城街道第一次正式命名。1982年,县人民政府发文对县城街道进行了第二次命名。1988年,县政府《关于县城内部分街道命名、更名的通知》,对县城街道进行了第三次命名。
第四节 排水 供水
排水 城区的排水体系由管网排水和明渠排水两部分组成,道路排水多随筑路工程同时施工。均为雨污合流型。1985年城区排水干道 共有17条,全长15385米,总造价86.46万元。城区所有雨污均经兴水河及其1条支流排入浚河。兴水河自西向东穿过县城南部,穿越长度为2800米,平均宽度40米左右,最大深度5米多。兴水河支流,东西走向,长3100米,横断面尺寸变化较大,部分地段已成暗河, 横穿20多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供水 城区地下水资源丰富,深层地下水水质优良,埋藏深度一般在150~200米之间。浅层地下水(潜水)埋藏深度一般4~30米,由于埋藏浅,污染严重,城区内大多数浅水井已经不符合饮用水标准。1988年底,城区供水水源全部为地下水,分土井(砖石砌)和机井两类,吃土井水的只是城区部分农户。1985年城区自来水普及率为40.09%, 1988年达60%。
城区的自来水由泵站提供。1954年,县供销合作社在院内打成城区第一眼饮用大口井,并用机械提水,后铺设了供水管道,是城区最早的自来水装置。1958年,县建筑合作社在院内打成城区第一眼机井,供 建筑公司、印刷厂、文化馆联合使用。1985年底,城区有12个自备泵站,1988年又有8个自备泵站投入使用。1988年底,县自来水公司有泵站4个:1号泵在县人民政府家属院内,1974年由山东省地质矿产局第
七地质队钻探,井深157米,井口直径168毫米,每小时提水56吨;2号泵在县水利水产局院内,1981年由县水利局打井队钻探,井深103米,井口直径168毫米,每小时提水56吨;3号泵在县职工教育中心院内,1983年由临沂打井队钻探,井深143米,井口直径300毫米,每小时提水80吨;4号泵在清真寺附近,1986年10月由县水利水产局打井队钻探,井深180米,井口直径325毫米,每小时提水140吨。
1980年县自来水公司成立之前,直径100毫米以上的给水管道总长度为650米(其中直径150毫米的530米,直径250毫米的120米)。到1985年,县自来水公司所辖100毫米以上的供水管道发展到8660米,1988年底达到13062米。城区自备泵站的供水管网,点多面广,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区供水紧张的矛盾。到1985年底,城区各集体用户普遍安装了水表,部分个人用户也安装了水表,实行用水收费管理。
城区的供水能力,随着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而逐年提高。县自来水公司年供水能力1982年为42.8万吨,1985年为94.65万吨。1988年供水能力达270万吨。1985年底,城区自备泵站年供水量为14万吨,1988年达到180万吨。
第五节 供电 照明
供电 1952年,县委购置手摇发电机,供15瓦扩音机用电。1958年春,县农机社自制成28瓦发电机1台,用于本厂及县医院照明。是年,筹建县发电厂,厂址初设于县招持所。以汽车发动机为动力,带动40千瓦发电机1台。1959年9月24日,正式发电,发电能力30千瓦,供县城主要机关照明。1960年电厂改为柴油机组发电,厂址迁现电力公司所在地。1970年秋,新泰东石井至大三阳35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1971 年10月17日18时,鲁中电网开始供电,县电厂柴油发电停止。
照明 1960年,城区开始在板桥南路邮电局到板桥一段安装路灯, 由于设备功能差和管理不善,路灯时亮时灭。1970年后,城区开始按城市照明要求安装路灯。先后在板桥南路、汉阙路、兴水街、莲花山路安装了路灯。1985年,城区路灯发展到72盏,并都换上造型美观的琵琶灯。照明线路达6.5公里,电线杆99棵。1988年4月,投资26万元改造了浚河路照明设施,拆除了旧的铁塔,换上了钢筋砼电线杆,线路长度为318米,并更新了路灯。到1988年底,城区部分照明路灯更换为高压钠灯,共有路灯280盏,照明线杆307棵。
第六节 城区绿化
县城绿化分街道绿化和庭院绿化两部分。1967年,开始在浚河路按城市绿化要求植行道树,树种为法桐,共植1920株。1979年,建设路植法桐160株,汉阙路植法桐196株。1983年,莲花山路植合欢(又名 芙蓉)400株。1985年,板桥南路南段(板桥至酒厂)植法桐145株。1987年,莲花山路人民商场到县委党校段,植合欢319株。1988年汉阙路林业局到火车站生活区段,植法桐132株。1985年,城区所有行道树都实
行了门前“三包”(包栽、包活、包管)。每年植树节前后,县、镇政府发动城区居民补种行道树,利用庭院植树,美化环境。
进入80年代后,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注重庭院绿化,建花坛,养花植树,改善办公环境。1985年城区各单位庭院内共栽植雪松72棵,杨、柳547棵,法桐423棵,黄杨1010棵,冬青10万余棵,园林建 筑小品253个。1988年建道路绿化带8200平方米。
第二章 村镇建设
第一节 村镇规划
村镇建设在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年复一年,村容镇貌依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各级党政领导注重村镇建设,并开展新村规划和乡镇驻地建设工作。1982年4月,成立农村房屋建设领导小组。
1984年6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设城乡建设股,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1985年5月9日,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城乡建设领导小组。撤区并乡后,全县26个乡(镇)陆续成立了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乡村建设助理员和1~2名村镇规划建设技术员(农民技术员), 各行政村配有1名村建专管员。形成县、乡、村三级村镇规划建设网络。
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起步较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既没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亦无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只是在制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时结合进行,如安置库区移民时建了一些新村。1982年以后,村镇规划工作逐步走上了正常轨道,到1985年底,全县26个乡(镇)、1062行政村、1258个自然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普遍编绘了“两图一书”(现状图、规划图、规划说明书)。
1985年12月10日,县政府发布《平邑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988年8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平邑县人民政府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集镇和村庄建设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对村镇规划编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二节 乡镇建设
建国初,多数乡镇办公用房均为土改中没收地主房屋。后随着乡镇机构不断扩大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各乡镇驻地学校、医院、商店、工厂厂房等公共设施亦相继建成。1980年前,全县各乡镇驻地建设,没有统一规划,街道弯曲狭窄,交通不便。1984年底,仲村、地方、卞桥、铜石、郑城、白彦等6个建制镇驻地现状图和规划图绘制完成。
继后,各乡镇利用原有基础,采取逐步改造,分期实施的办法,加强了乡镇建设,使旧貌初步改观。1988年,全县集镇建设用地为817.47 公顷(合12262亩),公共建筑3937.14万平方米,生产建筑20.86万平方米。
仲村镇,位于县境西北部,清末民初,仲村为费县四大集镇之一。村内设有山西会馆、酒店、油坊等多处商业店铺作坊。解放后,仲村一直作为乡、区、社、镇政府驻地,各项建设均有较大的发展。特别是进入80年代后,仲村面貌大变,商店、厂家与日俱增。1983 年建起了电影院。1985年底,村镇建设用地为646.6公顷(合9699亩), 住宅建筑面积98.16万平方米,其中砖瓦房37.75万平方米,土草房60.4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5.30万平方米。生产建筑0.76万平方米。自来水受益村庄5个,受益人口9023人。乡村公路156公里。通电村庄 31个。
卞桥镇,位于县境东部,驻地东卞桥,1985年底,村镇建设用地为383.88公顷(合5758.14亩),其中集镇建设用地45.68公顷(合685.24亩),村庄建设用地为338.93公顷(合5072.9亩)。住宅建筑总面积91.08万平方米,其中砖瓦房39万平方米,土草房5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万平方米。生产建筑0.8万平方米。自来水受益村庄1个,受益人口560人。乡村公路70公里。通电村庄27个。
地方镇,位于县境东南部,1985年底,村镇建设用地面积为383.933公顷(合5759亩),其中集镇建设用地12.667公顷(合190亩),村庄建设用地371.266公顷(合5569亩)。住宅建筑面积71.5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0.5万平方米,生产建筑0.55万平方米。自来水受益村庄8个,受益人口4950人。乡村公路237公里。通电村庄42 个。
铜石镇,位于县境东南部。1985年底,村镇建设用地为429.62公顷(合6444.3亩),其中集镇建设用地40公顷(合600亩),村庄建设用地389.62公顷(合5844.3亩)。住宅建筑面积为44.74万平方米。
公共建筑1.59万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面积1.57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0.4万平方米,全部为混合结构。自来水受益村庄1个,受益人口 988人。乡村道路92公里。通电村庄41个。
郑城镇,位于县境南部,1985年底,村镇建设用地面积为260.067公顷(合3901亩),其中集镇建设用地8公顷(合120亩),村庄建设用地252.067公顷(合3781亩)。住宅建筑面积50.81 万平方米,其中楼房866平方米,砖瓦平房7.01万平方米,土草房35.15 万平方米。公共建筑5.76万平方米,其中混合楼房4.5万平方米,生产建筑3.8万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2.5万平方米,乡村道路180公里,通电村庄17个。
白彦镇,位于县境南端,1985年底,村镇建筑用地面积为1325.533公顷(合19883亩),其中集镇建设用地42.2公顷(合633亩),村庄建设用地1283.33公顷(合19250亩)。住宅建筑面积56.41万平方米,其中楼房0.1万平方米,砖瓦平房36.40万平方米,土草房20.0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3.64万平方米,全部为混合结构。生产建筑2.06万平方米。自来水受益村庄1个,受益人口1200人。乡村道路125公里,通电村庄14个。
第三节 农村房屋建设
建国前,农村住房仅地主富农等富裕人家较为讲究,一般农户均住 低矮草房。
建国后,农村住房逐步改善。50年代至60年代,城乡草房居多,砖瓦房屋多为公房。县北部平原地区房屋结构多为土木构筑,夯土筑墙或土坯垒墙,以砖瓦砌房山,南部山区多为石结构,碎石干垒,苫黄
草或麦秸,并以石板压脊掩山。70年代后,农村“四不露毛”住房较为普遍,时兴水泥瓦、水泥棒。80年代,农村住房多按当地规划要求 建筑,瓦房渐多。新建住房以堂屋为主,水泥瓦渐被陶瓷红瓦取代,
砖混结构,门窗高大,对门对窗镶玻璃,装钢筋,宽敞明亮、坚固安全。有的农户还建起了钢筋水泥结构的出厦瓦房或2层小楼。1985年, 全县村庄建设用地为8020.74公顷(合120311.08亩)。
1988年,全县基本建成新村70个,其中有唐村、昌里水库移民新村11个。大批新村建设始于70年代,多结合“农业学大寨”运动进行旧村规划拆迁。1978年仲村镇陈家寨村自发地进行旧村改造。边规划边建设,首先疏通了主要街道。1984年,新村住宅建设基本完成。1985年,全村除3户未完成改建任务外,共建新房1680间,建筑面积24192平方米。建成8米宽和6米宽的南北大街各2条,全长416米,10米宽的东西大街长270米。老村占地160亩,新村占地120亩,腾出耕地40亩。
1986年资邱乡兴仁庄开始进行旧村改造,腾出旧村址好地种田,受到群众的拥护。村委会统一规划宅基,统一标准,分期施工,有条件的先建,条件差的后建。当年,采取投义务工的方式修筑了主要街道,其中南北大街1条,宽10米,长300米,道路排水设施及绿化工程配套齐全。1988年底,新村建设全部完成,随后修了路,通了电,建了水塔,家 家吃上自来水。村容美观,村民振奋。
第三章 建筑业
第一节 建筑企业
县属建筑企业 1956年5月1日,县建筑合作社成立,社址在金家店。 是年,建筑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1960年
5月,改建筑合作社为木业建筑合作工厂。1961年4月,改木业建筑合作 工厂为砖瓦建筑合作工厂。1963年7月,砖瓦建筑合作工厂改为建筑砖
瓦生产合作社。1970年7月,县建筑砖瓦生产合作社分为县建筑材料厂 (县陶瓷厂前身)和县建筑合作社,建筑合作社下设生产办公室、财务
办公室、木工车间、修配车间及4个施工排。1973年7月,县建筑合作 社改为县建筑工程公司,公司下设生产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木工车
间、修配车间及4个施工队。1984年,县建筑工程公司所属机构调整为: 政工股、生产技术股、财务供销股、总务室、安装队、汽车队、一工 区、二工区、木工车间、修配车间预制厂。1985年11月,第二建筑工
程公司(原钢铁联合厂建筑队)并入县建筑工程公司,成为县建筑工程 公司的第三工区。
1988年底,全公司有职工377人,常年临时工500人,年均人数为 580人,施工高峰期人员可达1400余人。经临沂地区建委资质审查定为 三级建筑施工企业。拥有固定资产15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6655平 方米,土地60.65亩。流动资金48万元。主要生产机械设备70台(件), 价值78万元,生产机械总功率900千瓦。
1985年10月,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平邑县供销贸易大楼和 平邑县百货大楼办公宿舍楼,经地、县两级质监站检查验收,省 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实,被评为全优工程。
乡镇建筑企业 乡镇建筑业的发展起于70年代。1986年平邑镇、
仲村镇、平邑镇一村,平邑镇二村,平邑镇七村共5家建筑施工企业 被评为四级建筑施工企业,另有17家乡(镇)、村建筑队。被评为五级
一建筑施工企业,14家被评为五级二建筑施工企业,3家被评为五级三
建筑施工企业。1988年在乡(镇)、村建筑企业中从业人员达7659人, 拥有固定资产320万元,年上交利税30余万元。平邑镇建筑工程公司是
平邑县第二大建筑施工企业。1971年成立,初名平邑县城关公社亦工
亦农建筑队。1980年,更名为平邑县城区建筑工程公司,公司下设政工 股、施工股、业务股、技术股质量安全领导小组、预制厂、木工车间、 机械维修车间及3个施工队、30个班组。1984年,开始实行“栋号施工 队工日大包干”责任制,工日全奖全罚,材料结余归公司,超支由班
组负责。是年,该公司承建的平邑县中医院门诊室被县建委评为优良 工程。1985年,改名平邑镇建筑工程公司,该公司承建的县水利水产局 办公楼、县一中办公楼被县质监站评为优良工程。1988年,建筑施工 面积2万平方米,创产值380万元。是年底,全公司有固定工300余人, 固定资产72万元,主要施工运输机械43台。
民间建筑队 民间建筑,历史悠久,施工人员众多,组织松散, 以农为主,兼搞建筑施工。县内民房的修建,主要由民间建筑队承担。 据1988年底的粗略统计,全县从事民房维修建设的农民,超过万人。他 们自备施工机具,以包清工的方式承揽民房的修建任务,建房农户自 备建材和脚手架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民间建筑工匠给农民
修建房屋,一般不收工钱,只在建房农户家吃饭。1980年之后,随着
农民商品意识的提高,多由个人挑头成立施工队,由房主招待而改为收
工钱。其收费标准由民间工匠的负责人与房主协商确定。工程结束后,由负责人分配工钱。在现阶段,民间建筑队伍,是建筑业中的一支重 要力量。
第二节 建筑业管理
设计管理 1949年前,境内既无专门的建筑设计单位,亦无专门的 建筑设计人才,一般居民的施工草图,由民间的能工巧匠去完成,较大 的寺庙和园林建筑由外地人员设计,或参照外地建筑造型去施工,没有 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1949~1982年,基本上是施工企业自行设计自
行施工。1982年,县建筑工程公司设计室成立,承担了全县绝大部分小 型建筑工程的设计任务。1985年1月,县建筑设计室成立,统一管理全
县工业和民用建筑设计市场。到1988年底,县建筑设计室有工作人员6 人,其中助理工程师4人。1988年承担53个设计项目,完成设计工作量4 万平方米,总造价800万元。
施工管理 1984年11月25日,县政府发布的《关于执行〈山东省
城市(镇)建设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在县城规划区的国
家所有的土地上和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改建任 何建筑物、构筑物、敷设道路和管线,都必须向城建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经城建管理部门确定其建设位置,提出地面控制标高、建筑
密度、建筑层数、建筑立面以及与环境相协调等设计要求,并审查其 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发给建设许可证后方可施工。获得建设许可证 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建设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范围进行建设。在
县城规划区内设置集市贸易市场、售货亭、菜棚、商摊等营业性商业服务网点,由城建管理部门会同工商、公安、交通、卫生部门,本着影响交通、市容和方便群众购销的原则,确定其地点和范围。在县
城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建成竣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图,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将竣工图报送县城建管理部门,由城建部门存档。城建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地现
场,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进行检查。
建筑施工的宏观管理,由县建委负责,包括统一建筑布局,加强 施工调度,指导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推动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和科 学施工工艺的运用,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等。建筑施工的微观管理,由施工企业承担,主要是通过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降低材料消
耗,提高施工进度,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县建筑工程 公司于1984年制定了《栋号包干及施工安全奖惩办法》,实行“百元 产值工资含量包干”责任制,1985年后开始,对少数单项工程进行招 标投标。为了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1985年8月成立县人民政府建 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定了《关于勘探设计、施工、构件、建材质量 监督检查的规定》。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污染
大气污染 境内大气污染主要是由工业废气、民用生活燃煤废气 及机动车辆燃油废气造成。
县内工业废气,包括燃料燃烧废气和生产工艺废气,主要是由水 泥、石灰和其它工业窑炉产生的。1985年县属工业污染源调查统计, 化肥厂年排放废气18687.5万标立米,造纸厂年排放废气13297万标立 米,栲胶厂年排放废气7882万标立米,酒厂年排放废气10124万标立 米,食品厂年排气5421万标立米,针织厂年排放废气6271万标立米,染 织厂年排放废气3921万标立米,水泥厂年排放废气4892万标立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为52237.5万标立米,生产工艺废气18258万标
立米。工业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二氧化硫(SO2)1998吨/年,氮氧化物(NOX)271吨/年,一氧化碳(CO)632吨/年 ,烟尘3214吨/年,(CnHn)87吨/年,氟化氢68吨/年。
1988年乡镇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61799.58万标立米,其中燃料燃 烧废气20580.88万标立米,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为41218.7万标立米。 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是:二氧化硫1053.118吨,一氧化碳42.03吨,氮 氧化物338.574吨,烟尘2606.346吨。
工业废气的主要污染区是平邑镇、仲村镇、东阳乡、张里乡、卞桥镇、郑家峪乡、资邱乡。县内工业废气的主要污染行业为建筑材料工业(负荷比83.53),主要污染物是烟尘(负荷比46.12)和二氧化硫(负 荷比35.76)。
水污染 自进入70年代后,由于工业废水的排放,境内绝大多数河流 、水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983年,唐村水库的库水酚
含量为0.09毫克/升,超过国家标准8倍;铜0.06毫克/升,超过国家标 准5倍。有些河段的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标准数百倍。1970年后,县 内河流水质污染严重的为浚河温水河段。因温水村附近的化肥厂、
栲胶厂、造纸厂,大量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浚河,致水中挥发性酚超过 国家标准10.04倍,COD(化学需氧量)超过国家标准248.4倍,沿河水 草及树木受到危害。再如酒厂排出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和部
分酒糟,对兴水河下游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1983年,全县排放工业废水398.55万吨。1985年,县属工业废水排
放量总计446.3万吨,其中,化肥厂年排放废水122.4万吨,造纸厂116.7万吨,栲胶厂48.6万吨,酒厂42.3万吨,染织厂22.1万吨,针织厂27.4万 吨。废水中的有害物质排放量是:悬浮物4231吨/年,化学需氧量7300 吨/年,六价铬4.01吨/年,氰化物0.61吨/年,挥发性酚1.21吨/年, 汞0.32吨/年。
1988年全县乡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34.31万吨。其中,排入浚
河21.20万吨,占总量的61.78%;排入其它河(沟)的8.24万吨,占总量 24%;自渗量4.87万吨,占总量的14.22%。乡镇工业废水处理量和达标 量均为3.46万吨,处理率和达标率都是10.1%。
境内地下水质污染较轻,污染地带主要分布在城区或工矿区附近。 但从总体上说,地下水质基本符合标准。
另外,生活废水的排放,亦造成水质污染。全县平均年生活用水 500万吨,其中生活废水450万吨,这些废水直接渗入地下或经下水道排
入河道,造成局部水质污染。
氰 化 物
工业废渣污染 工业废渣也叫固体废弃物。据1983年不完 全统计,全县工业废渣年排放量为1.44万吨,只回收利用2700吨,其余均直接填 入天然河道或露天放置。
随着县内工业的发展,特别是乡镇砖瓦窑厂的大量兴建,使工业
废渣急剧增加。1988年,乡镇工业固体废弃物年排放量为1.23万吨。
乡镇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的行业分布情况是:建材工业年产生量为 7171吨,占总量的58.33%;化工工业年产生量为3601吨,占总量的29.29%;食品工业年产生量为1256吨,占总量的10.22%,采煤工业年产 生量为123吨,占总量的1%;纺织工业年产生量为68吨,占总量的0.55%。
仲村镇、平邑镇、武台乡占全县乡镇工业固体废弃物总量的60%, 是工业废渣的产生源和主要污染区。建材工业和化工工业产生固体废
弃物占总量的87.627%,是工业废渣的主要产生行业和污染行业。
工业粉尘污染 工业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和操作工人的危害十分严 重。据1985年县属工业污染源调查统计,水泥一厂年排放粉尘1988.5 吨,水泥二厂年排放粉尘1764.5吨,造纸厂年排放粉尘458吨,栲胶厂年 排放粉尘121吨。1988年乡镇工业年排放粉尘1491吨,回收利用20吨, 占粉尘排放总量的1.34%。仲村水泥厂和白彦水泥厂占乡镇粉尘排放 总量的80%。水泥一厂和水泥二厂的粉尘排放量占县属工业粉尘排放
总量的86.63%
噪音污染 随着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噪音污染日趋严重。 商业和文化部门的一些音响设施,加重了噪音污染。有些商业、文化企 业,为了招徕顾客,不间断地大放高音喇叭,使周围居民深受其害。
噪音污染主要集中在县城浚河路两侧及建筑施工区。城区商业噪音,混合 区最高噪音声级在88分贝左右,超过国家标准18分贝。
农用化学制剂污染 据农、林、供销部门1983年统计,全县年施
用农药318994公斤,其中有机磷农药48866公斤,有机氯农药255307公
斤,其它农药4821公斤,平均每亩耕地年施用农药0.329公斤。大量地 使用化学农药,部分植物遭到污染。人们食用带有残毒的粮食、果品 和蔬菜,诱发某些疾病,影响人身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1983年,施用化肥39188吨,其中氮肥35794吨,磷肥1565吨,钾肥 152吨,复合肥1677吨,平均每亩耕地年施用化肥40.40公斤。未被作物 吸收的化学元素随人工灌溉和天然降雨进入河道,亦是造成环境污染
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节 环境监测
1985年12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属工业污染源调查领导小组,决定查清生产过程中的污染 物成份和排放量,掌握工业生产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和综合利用情况,制定污染治理规划。
1983年,首先在酒厂、化肥厂、造纸厂进行试点,随后全面展开。
在调查过程中,分两次把工业废水样品送费县环境监测站化验(当时 平邑没有环境监测站),并对粉尘、噪音、废气、废渣等进行了实测。 10月,开始对各被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采取听回报、看内容、算数据 的方式,对重点排污大户的重点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12月,28家被 查厂家的污染源调查成果全部通过验收。
1988年10月,首先在平邑镇乡镇企业进行试点,11月乡镇工业污染 源调查工作全面铺开。共调查201个单位,其中乡镇办工业98家, 村办工业103家。被查乡镇企业中轻度污染工业103家,中 度污染工业95家,重度污染工业3家。被查乡镇工业1988年排放废气 61799.59万标立米(其中燃烧废气20580.88万标立米),废水34.3122万
吨,粉尘1491吨,固体废弃物12293吨。
第三节 污染治理
境内污染治理工作起步较晚。1974年,浚河林场技术人员郭学宪 研究“招引啄木鸟除虫”,农业部门推广的“赤眼蜂治虫”等生物防
治措施,减轻了化学杀虫剂对环境的影响。1983年,县环境保护办公
室协助化肥厂,回收压缩铜洗合成氨加工4个工段的放空气加以利用, 每年可回收合成氨1吨,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并使企业增加了经济效益。
是年,帮助栲胶厂安装了“栲胶脱硫流程及回收硫磺”装置,每月回 收硫磺400公斤。
1984年,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和县造纸厂共同研究新上“气浮射流 新工艺”,治理了部分污染。同年,帮助县人民医院利用添加除尘剂 进行污染治理。
1985年底,全县工业锅炉都安装了除尘器,降低了烟尘浓度。
1986年,更新了县副食加工厂的锅炉,新锅炉的烟尘浓度达到了国家标准。
1987年,环保股投资8.5万元,厂方筹资10万元,对平邑县第二水泥 厂粉尘污染进行了治理。改造了立窑粉碎、包装等工艺,改善了工人 的劳动条件和厂区环境,年增经济效益10.8万元。是年,环保股投资4 万元对酒厂酒精生产废水进行了治理,投资5万元更新了化肥厂锅炉, 投资2.5万元在造纸厂新上“蒸煮放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1988年,环境保护办公室投资5万元,厂方筹集23万元,在造纸建成 “白水回收工程”,每年减少用水量160万吨,年回收废浆180吨,减少 废水排放160万吨,增收7.3万元,减支排污费10万元。
1988年,县城居民集中区内有工业锅炉、取暖锅炉115台,茶水炉 89台,炊灶及营业炉灶198个。县环保部门提出了建设“无黑烟区”的 方案,将城区规划为5片,计划每年建成一片。
征收排污费也是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措施。
1981年,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开始征收排污费。1985年底,累计收费 9.25万元。从1986年开始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环 保部门与排污单位签定了排污征费合同,根据排放数量、污染物种类 等定量指标,确定收费金额。至1988年,共收取排污费99.65万元,三年征收排污
费分别为24.55万元、31.9万元、43.2万元。所收排污费用于治理污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