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经济开发区、蒙山管委会、人民团体、科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积极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加快党政信息处理协同平台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办公经费,经研究,近期我县将利用党政信息处理协同平台进行电子公文传输,各单位要根据以下要求做好电子公文收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9月下旬起,县委办、人大办、县府办、政协办利用党政信息处理协同平台进行电子公文(非涉密公文)传输,试运行2个月左右时间,试运行期间,各种公文在下发纸质公文的同时实行电子公文传发。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单位接收的电子公文,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同一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
二、为确保电子公文发送与接收的及时、准确、安全,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使用县政府网管中心提供的党政信息协同处理平台和安全保密技术设施,县政府网管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明确1名电子公文管理员,专门负责电子公文收发。在传发电子公文的同时,发送手机短信进行提醒接收,各单位的管理员要明确手机号码,不得随意更换手机号码,管理人员名单和手机号码要在县政府网管中心备案。
三、各乡镇、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电子公文的接收管理,不得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每天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接收电子公文和手机提醒。凡因不按时上网接收或手机关机而耽误收取电子公文、会议通知,贻误工作的,后果由接收单位负责。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要及时通知县政府网管中心。
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于电子公文传输的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各单位的计算机出现故障或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的,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排除,对网络不畅通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网管中心进行解决。
五、电子公文试运行2个月进入正式运行后,停发纸制公文。为方便公文存档管理工作,印制少量纸质公文存档管理。
2008年9月18日
主题词:公文 传输 通知
中共平邑县委办公室 2008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