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爱卫发[2008]8号
平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印发《平邑县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平邑县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平邑县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鼠、蚊、蝇、蟑螂(以下统称“四害”)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病媒生物,其传播疾病包括鼠疫、登革热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钩端螺旋体等传染病,非典型肺炎、禽流感也与“四害”等病媒生物有关,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除“四害”工作是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第一张入场券,为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创建良好的城乡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优化县城环境为根本,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坚持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人人动手,消灭“四害”;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包块统、单位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和普及除“四害”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居民的卫生文明意识,确保我县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成立组织(除“四害”领导小组),建立消杀队伍,明确责任目标,召开除“四害”动员大会,对除“四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搞好组织发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二)实施阶段(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20日)。全县灭鼠集中投药时间为:4月15日。各单位在摸清辖区内居民户数,公厕、垃圾站点的现状和位置,以及各个单位毒饵站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组织开展药物消杀,搞好蚊蝇、蟑、鼠密度监测。 (三)督查自查阶段(2008年4月21日 至2008年4月25日)。督查和自查、自评相结合,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点,限期整改。自查达标后,申请省爱卫会考核验收。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做好除“四害”工作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并于2008年4月20日前报县爱卫办整理入档。 (四)迎检阶段(2008年4月26日至2008年4月31日)。进一步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的灭蚊蝇、灭蟑、灭鼠工作,巩固提高灭蚊蝇、灭蟑、灭鼠效果,迎接省爱卫会的检查验收,力争跨入全省除“四害”工作先进县行列。 三、责任分工 除“四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里成立由县政协主席孙印远任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调度全县的除“四害”工作。县除“四害”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在除“四害”工作期间对城乡各单位及重点部位进行督导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在检查中发现环境整治不力,存在死角,毒饵站建设不足或未建设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不按要求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集中除“四害”活动的单位要限期补灭;对未参加除“四害”活动,影响全县除“四害”工作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曝光,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负责城区内的除“四害”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各乡镇的除“四害”工作。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专项活动中,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实施、协调、督导除“四害”达标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四害”密度监测、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将辖区的“四害”密度监测情况和相关疫情报告县爱卫会。 各部门要服从县里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村居要严格按照创卫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重点单位和场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饮食服务、食品加工单位及沿街门店 城区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品店、副食店、酿造厂、食品加工厂及沿街各商业门店,都要成立除“四害”组织,建立健全除四害工作制度,及时开展环境治理,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突击消杀活动,认真落实好各项除“四害”措施。 责任单位:卫生局、工商局 (二)粮油系统 粮油系统各单位是灭鼠的重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县里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除“四害”组织和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完善防鼠设施,清鼠迹、堵鼠洞、断鼠粮、截鼠路、断水源、硬化地面,全面搞好环境卫生整治,科学投饵,不漏单位、不漏房屋,并建立长效灭鼠机制,确保如期通过省级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责任单位:粮食局、国家粮食储备库 (三)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的除“四害”工作面广量大,在实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公安局、文体局全面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 责任单位:公安局、文体局 (四)汽车站、火车站 汽车站、火车站作为我县的主要窗口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灭鼠达标任务,建立健全除“四害”组织及规章制度,清理站台及铁路两侧的垃圾,整治环境卫生,堵塞鼠洞,清除鼠迹,并做好候车大厅、停车场、货场、仓库以及周围所辖商店、饭店的防鼠工作,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统一灭鼠投饵活动,按要求搞好毒饵站的建设,确保鼠密度达到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交通局、火车站 (五)垃圾箱、站点、公厕及垃圾粪便处理场 加强垃圾箱、站周围环境管理,储放的垃圾日产日清,不留残余;现有公共旱厕及时、彻底掏挖。对垃圾箱、站、公厕及垃圾粪便处理场要经常进行灭蝇药物的喷洒,及时消灭成蝇。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及时开展灭鼠投饵活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建设局、平邑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教育、卫生系统 城乡各中小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除“四害”领导组织,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完善防蝇设施,消除蟑螂栖息场所。加强环境治理,清除垃圾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有旱厕的学校、卫生单位,尽快将旱厕改造成水冲式厕所,暂因条件限制无力改造的旱厕要做到粪便及时掏挖。在加强预防和搞好环境整治的同时,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突击消杀活动,努力实现灭鼠、灭蚊蝇、灭蟑达标。 责任单位:教育局、卫生局、各乡镇政府 (七)农贸市场 城乡各农贸市场均要成立除“四害”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指定专人全面负责本市场的灭蝇灭鼠工作,及时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残余,存放垃圾的容器要密闭;完善防蝇措施,增设纱窗、纱门、纱罩等防蝇设施,组织市场内各商户、门店完善防制措施,清理鼠迹、堵塞鼠洞,外环境建立毒饵站,科学投饵;加强厕所管理,全力消除旱厕,按时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突击消杀活动,确保市场灭蝇灭鼠达标。 责任单位:工商局、各乡镇政府 (八)建筑工地、公共区域除“四害” 城乡建筑工地的灭鼠工作要认真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堵塞鼠洞、清除鼠迹,建立并管理好毒饵站,按时、按要求开展投饵活动。 责任单位:建设局、各乡镇政府 (九)驻城村居 驻城各村居要建立健全除“四害”领导组织,积极动员群众开展灭鼠达标活动,做到灭鼠投饵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室,同时要把环境卫生治理与灭鼠除害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保鼠密度达到验收标准。 责任单位:农业局、平邑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附:除“四害”标准
除“四害”标准 一、灭鼠标准和方法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3、投放1%的溴敌隆小麦、玉米毒饵(红色),每户半斤毒饵。每房间投2-3堆,每堆30粒左右。院内每5米投放一堆,每各草垛周围投放3堆,院外每10米投放一堆,每各草垛周围3堆,每堆投放30粒。1%的溴敌隆毒饵配置方法:取溴敌隆药液1斤,加清水7斤,充分摇匀,然后洒进100斤小麦中拌匀晾干。 4、掺拌及投放毒饵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投毒专业队,并做好安全用药宣传。投药员一定要按照鼠药操作规程投放,投药时绝不能用手抓取。投药时间为5天,期间家禽、家畜必须圈养,意外毒死的畜禽一定要挖坑深埋,不得食用。溴敌隆为酸性药物,可用肥皂清洗皮肤,如误食,可用小苏打洗胃,维生素K1为有效解毒药物。 5、本次灭鼠毒饵各乡镇按要求自行掺拌,所用粮食,由各乡镇负责筹集。县直各单位灭鼠毒饵由农业局负责掺拌发放。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标准 l、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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