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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换发(IC卡)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法制局 法制局
2008-10-07

       为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更好地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县法制局依据《2008-2009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临政办发(2008)13号),于9月24日起,在党校三楼会议室分期分批对全县年审换发(IC卡)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副县长刘玉山,县长助理李伟,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荣玉,县府办副主任、法制局长孙腾霄出席了培训开班典礼,副县长刘玉山做了重要讲话,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县长助理李伟主持了开班典礼。
  为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制定了严格的学员培训管理和考试纪律规定,凡无故不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不能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换发执法证件,不能上岗执法。并从本次培训起,将行政执法培训列入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培训规划,培训考核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培训期间,坚持每天签到两次,要求所有参训学员按照指定座位就座,确有特殊情况的,提前书面向县法制局请假,确保了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据统计,本次培训学员总体到课率达98%以上。同时,加大课堂纪律巡查力度,对随意进出教室、接打手机、上课睡觉等违反培训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严格考试纪律,考试时只准携带课堂笔记,不准携带培训教材和其它参考资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互换试卷。在发放试卷时,每名培训人员只能领取一份试卷。对雷同试卷、同笔迹试卷一律判为零分。对在考试中出现替考行为的学员,取消换证资格。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及格者取消换发证件资格。目前阅卷工作已经完成,未发现雷同试卷、同笔迹试卷。
  据统计,全县共有73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问卷调查显示,全体参训人员反响热烈,都认为这次培训活动,不仅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而且还构建了一个共同交流业务的平台。通过培训,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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